公众号强制转发在法律上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而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公众号强制转发别人的文章或作品,未经原作者允许,便篡改作者署名、内容等,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公众号强制转发还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用公民的肖像进行获利活动。而公众号强制转发可能导致他人的形象或名誉受损,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
此外,公众号强制转发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抢夺他人的关注和流量,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众号存在强制转发行为,被侵权方可以向相关机构举报,要求对其责令改正,赔偿损失等。同时,侵权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反相关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因此,公众号强制转发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著作权法、民法总则等法律规定,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给其他公众号或个人带来损失。在运营公众号时,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避免强制转发等侵权行为的发生。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长久发展和受到社会和用户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