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开设公众号并不算是违法行为。广告法对于广告的发布主体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求公司必须要开设公众号,只要求广告发布主体要依法公开、诚信经营。因此,公司未开设公众号不会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虽然未开设公众号本身并不违法,但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的社会,开设公众号已成为企业传播信息、推广产品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公众号,企业可以快速地传播信息、与消费者互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开设公众号是非常有利的选择。
另外,即使未开设公众号不构成违法,但若是公司明知公众号的重要性,却故意不开设,可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拓展渠道,以便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因此,若是公司忽视了公众号这一重要渠道,可能会错失一些商机,影响企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公司未开设公众号并不违法,但在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展市场渠道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考虑是否开设公众号,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同时,对于广告发布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依法合规开展广告活动。【800字】